各类求职人员凭下列证件办理求职登记手续:
1、失业人员凭《就业登记证》和有关专业技术等级证;
2、下岗职工凭《就业登记证》(《下岗证》)和有关专业技术等级证;
3、需要流动的在职职工凭工作单位证明和有关专业技术等级证;
4、农村富余劳动力凭镇劳动所证明;
5、外埠求职人员凭本人身份证或暂住证;6、大中专毕业生凭《推荐表》、《报到证》或《待业证》。 一次登记三个月全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