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东南人才网!
热门搜索:
销售
客服
工程师
人事
文员
财务
助理
会计
首页 个人求职 招聘单位 职场资讯 最新招聘会 人事助理 机构简介 职工权益 政策法规
回到顶部
我要建议
首页 > 职场资讯
常熟市失业人员失业补助金申领须知
2020-09-08 10:11
查看:1230

一、申领条件

2020年3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新增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并经全国社会保险比对查询系统比对通过。

 

二、补助标准

对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按照每人每月不超过 990元标准、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按照每人每月不超过 300元标准发放6个月失业补助金。领取失业补助金期限不核减参保缴费年限。领取期间不同时享受失业保险金、代缴基本医疗保险费、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

 

三、申领时间

2020年3月至2020年12月。受理截止日期为2020年12月31日,实际发放时间最长可至2021年6月。

 

四、申领材料

申领人本人身份证件、社会保障卡(农行)或邮政储蓄银行卡。

 

五、申领方式

线上申领:参保失业人员可凭社会保障卡或身份证件申领失业补助金。全面推行“全程网办”,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可通过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失业补助金申领入口等线上渠道申请。

线下申领:失业人员也可至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窗口办理。   

(窗口暂定)常熟市人力资源管理服务中心一楼服务大厅1-4号窗口   珠江路222号

 

六、申领、发放程序

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受理-审核-发放”的业务流程,向审核通过的申领人发放失业补助金至申领人银行账户。

 

七、其他

2020年3月至发文之日期间,符合条件人员应享受的失业补助金可予以一次性发放。失业补助金按月发放,1人只能申领享受一次,不得跨统筹地区重复申领享受。发放失业补助金期间,不办理失业保险关系转出(转入)。失业补助金发放期满或停发后,失业人员要求转移失业保险关系的,经办机构要记录相关信息并按规定办理。

失业人员领取失业补助金期满、被用人单位招用并参保、死亡、应征服兵役、移居境外、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被判刑收监执行的,停发失业补助金。

 

                                常熟市人力资源管理服务中心

                                          2020年7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