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规范常熟市优租房租赁管理行为,根据《江苏省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和《苏州市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办法》等政策法规规定,结合常熟实际,常熟市人民政府制定了《常熟市优租房租赁管理办法》。现将相关文件转发给大家,请认真学习并在单位内加强宣传。
1、请将纸质的《常熟市优租房租赁管理办法》、《常熟住房与房地产工作领导小组住房保障工作办公室通告》以及《常熟市优租房户型租金汇总表》张贴在单位的醒目场所或公告栏内;
2、积极协助符合条件的员工按管理办法向企业提出申请,再由企业按相关要求统一申报;
3、申报成功后及时向我局备案,并提供相关人员汇总表电子档(备案联系电话:52905808 邮箱:2269791259@qq.com)。
常熟高新区组织人事劳动局
2017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