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用人单位:
随着省人社一体化平台上线,社保结算期现调整为每月的7日-10日,在此期间暂停办理用人单位相关增减员业务。结算期间,用人单位如发生实际增员行为的,均须在本单位注册的江苏省人社一体化信息系统网上办事服务大厅(以下简称“省人社一体化系统网办服务大厅”)中完成“用人单位用工参保预登记”操作【此预登记业务我区劳动保障中心系统无功能操作模块,均须本单位自行完成】,以保障新员工万一在结算期发生工伤也能享受正常工伤待遇;否则,则无法享受。进入申报期(11日-次月6日)后,参保预登记不会正式生效,企业须为新员工按常规办理“用人单位用工登记”。
另随上级社保、医保分设,社保、医保参保均须分别完成。鉴于上述原因及方便用人单位相关社保、医保业务办理,现就用人单位须尽快完成省人社一体化系统网办服务大厅及常熟市医保企业服务平台注册再次进行公告强调,并望相互转告,以切实确保各用人单位及员工双方相关社保、医保权益。
省人社一体化系统网办服务大厅注册咨询电话:52570632
常熟市医保企业服务平台注册咨询电话:52301529
特此公告
常熟高新区组织人事劳动局
2021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