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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熟市创业基本运营补贴申请指南
2019-05-09 09:29
查看:2861

一、补贴对象

本市户籍的登记失业人员、毕业5年内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取得硕士以上学位人员。

二、补贴标准

  补贴按照“先缴后补”的原则,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给予水、电、宽带等创业基本运营补贴每月200元,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自办创业实体注册登记(认定)起的3年,每年兑付一次。

三、补贴条件

1.申请人利用自有房屋创业,在常领取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实际经营地与注册地一致,且实体经营者(法定代表人)与房屋产权所有人一致;

2.创业项目符合常熟市产业转型发展方向,合法合规经营;

3.申请人须办理社会保险登记且通过自办实体依法缴纳社会保险满1年以上,并依法纳税。

四、注意事项

1.申请人须在同一创业实体享受创业基本运营补贴;同一申请人、同一创业实体仅能享受一次该补贴;

2.毕业五年内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在首次申请时毕业不超过5年;

3.营业执照发生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变更的,不适用本办法;

五、补贴程序

1.申请:符合条件的对象向所在辖区镇(街道)劳动保障部门提出申请,填写《常熟市创业基本运营补贴申请表》并提交相应资料;

2.初审:镇(街道)劳动保障部门对补贴对象信息进行核实。符合条件的,在“申请表”上签署意见并盖章;

3.复审:常熟市创业指导中心进行复审,在“申请表”上签署意见并盖章,并公示补贴对象,公示通过后,报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分别审核审批;

4.发放:经审核审批通过后将补贴资金直接拨付至补贴对象自办实体对公账户。

六、提交资料

1.《常熟市创业基本运营补贴申请表》;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3.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 自有房屋产权证明;

5.水、电、宽带等缴费发票(发票总金额须超过年度补贴总额);

6.高校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取得硕士以上学位(含硕士)的人员提供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7.经营场地实景图片。

 

本办法自2018年7月19日起实施,相关条款由市人社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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